申请资格
 

地区、数量指定

1、根据各地经济、人口状况及人均消费水平,公司统一规划设店地区及数量。
2、在经营范围内的商场设专柜不受限制,同一商场限设一个专柜。

专营店的申请资格

1、资金要求

(1)需提交银行信用等级证明。
(2)需出具 ¥15 万元以上自有资金证明。

2、营业店址及面积要求

(1)需拥有本市主要商业街的临街旺铺,或商厦专柜,或当地步行街店面。
(2)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。
(3)店面装修按公司要求,统一形象。
(4)省级代理商若开铺地点属省会或大型城市,须具备同时开设两间或两间以上店铺的能力。
(5)需出具对该铺面的使用权证明(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)。
(6)提交营业场所之照片及所处商业位置的照片和地图等相关说明资料。
(7)如暂无符合要求的营业地点,可交付 ¥1 万元押金先期参与招商竞争,待完成我司有关审批
手续后若:
A.符合我司专营店要求,可签定意向书,选择经营地点,继而签定正式合约,原 ¥1 万元押金可转作保证金。
B.不符合我司专营店要求,¥1 万元押金退还申请人(或申请单位)。

3、经营能力要求

(1)需提交“专营店经营计划”内容包括:
   A.经营初步方案。
   B.市场报告 内容为:

a.申请地区人口数量
b.人均收入
c.对水晶及饰品的消费分析
d.说明其它行业在该地区的知名品牌
e.地区过去三年各种饰品的零售总额
f.对水晶饰品的接受程度
g.高中、中专、大学的分布情形
h.其他影响市场发展的因素(如主要流行饰品及品牌)

(2)需提交担任专营经理人员资格材料:
   A.具有独立法人的身份资格和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,且对水晶饰品有兴趣者。
   B.财务资信良好,具有较强处理人际关系能力。
   C.要以“采莲”为一项事业进行投资,保持“采莲”良好的声誉和形象来加盟经营。
   D.主动、积极、用心,并具业务行销能力,且认同公司经营理念者。

4、签约

经审查或复审合格的申请单位,可签定专营经销协议书。

5、加盟流程

(1)、加盟咨询(电话或网站www.lotuscn.com)
(2)、提交申请书:写申请FAX或E-MAIL至公司招商部(含申请人的资金、资信情况、营业场所、经营思路、从商简历及联系方式等资料)
(3)、将照片(店铺照片<含左、右店铺>街道)、市区地图、繁华商业街道简图快递或E-MAIL至总公司
(4)、总部书面确认
(5)、总公司复审(店面位置之最终决定,需经总部认可)
(6)、申请者向总部交纳定金( ¥1 万元),总部派员现场考察、指导
(7)、申请者签定店面租约,办妥执照
(8)、双方签定《经销加盟合约书》
(9)、合核
(10)、教育训练、店面装潢
(11)、铺货
(12)、开业